更新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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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偉倫/綜合報導
本次罷免投票日藍營政治人物意外出現涉及違反選罷法狀況,包括雲林縣的張家班藍委張嘉郡投票時竟未帶身分證,以為用健保卡就能投票;就連雲林縣長張麗善也被發現在雲林人社群平台中發文為正舉行罷免投票的藍委丁學忠拉票。
國民黨雲林縣立委丁學忠(左1)與不分區立委張嘉郡(中)。(圖/張嘉郡臉書)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張嘉郡今天在跑行程後到虎尾中里清雲宮投票所投票,但卻發現自己未帶身分證而僅有健保卡,以為可用健保卡替代,現在必須重新回家拿身分證來投票,但她表示忘記身分證放在雲林還是台北,得趕快回家找找看,張嘉郡最後回家拿到身分證後才完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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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張麗善到罷免案投票所投票。(圖/張麗善臉書)本次大罷免藍委投票在雲林縣針對藍委丁學忠罷免案舉行投票,也是濁水溪以南唯一的罷免立委案,雲林縣長張麗善上午8點半就到土庫老家的馬光厝投票,且被發現於10時35分在雲林地方社團「雲林北港人大小事」發文為丁學忠拉票,已明顯觸法。
張麗善在投票日發文拉票涉及違法。(圖/雲林北港人大小事社團)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24日也公布投票日當天5大禁制事項,包括第一,7月26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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