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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太和检察消息:近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虎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高虎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四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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