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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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雅琦/綜合報導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涉澄清湖購地弊案,一審被判7年8月,並自5月27日起接受科技監控,須每日定時定點拍照回報。不過由於辜仲諒近日頻繁申請更改拍照地點,引發檢方質疑,高等法院今(7)日開庭,檢方建議改採電子腳鐐監控。對此,辜仲諒回應「實在不能看」,委任律師請求改以繳交保證金方式,恢復一審無須於指定地點拍照的規定。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涉澄清湖購地弊案,一審被判7年8月,並自5月27日起接受科技監控,須每日定時定點拍照回報。(圖/翻攝畫面)
據悉,辜仲諒7月間已聲請3次異動拍照地點,包括7月8日南投家族旅遊、7月17日至19日台南高爾夫球賽與7月24日至25日的U12世界盃少棒賽。除此之外,辜仲諒另聲請更改拍照地點,稱目前戶籍地整修無法拍照,因此需改至實際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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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質疑,一審時為何未更新住址資料,以及上述3項活動是否有親自出席的必要。辜仲諒解釋,因擔任棒協理事長,需出席少棒賽開幕及晚宴;高爾夫球賽為他創辦多年活動;至於南投則是家庭旅遊。他也補充,目前實際居住地在中山北路七段,原戶籍地中山北路六段因整修無法拍照。
檢方則認為,辜仲諒身為公眾人物,頻有行程,建議改用電子腳鐐取代定點拍照。法官也進一步表示,電子腳鐐與手錶無異,穿長褲即可遮蔽,這樣就可以解決必須每日定點定時回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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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辜仲諒考量形象壓力回應,若配戴電子腳鐐「就不參加(活動)了」,因為面對外賓「實在不能看」。辜的委任律師則請求法院改以繳交保證金方式,維持一審期間無需定點拍照的規定,並強調辜參與的活動多屬公益性質,應予考量。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